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继续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多年来,中广联合会网络委认真履行行业组织职责,在争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做出大量工作,积极向中宣部改革办、广电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争取政策扶持,跟踪政策落实。今年网络委在面向广电网络行业开展的专项调研工作中,将国有广电网络企业公共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重要子课题,由广东、广西、湖南等副会长单位负责具体推进,得到了总局相关司局和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
原文如下:
关于延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现就延续实施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