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中华文化传承和发展是极其重要的“以文化人”“培根铸魂”工作。党中央、国务院把文化数字化定位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战略环节;明确了有线电视网络在国家文化专网建设和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推进中的特殊地位。所谓文化数字化战略,是指其在数字中国建设和推进中华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关联性、带动性作用;而有线电视网络在国家文化专网中的特殊地位,则是指其贯穿于整个“文化数字化体系”建设的骨干性、枢纽型连接和服务管控功能;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推进实施,必须有高质量发展的广电网络为支撑。长期以来,以有线电视网络为主的广电网络(包含无线广播电视、卫星广播电视网络等传输资源,简称“广电网络”)和广电网络公司都在国家意识形态宣传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创新发展必须以改革为引领,如今的广电网络和系统内外各行业一样,也都进入了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了,要完成好国家文化专网建设的历史重任,就必须在深化广电网络改革上下真功夫、苦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发展环境和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有悖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焦点热点问题”。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新精神、新要求,提高站位,奋发革新,动真碰硬,用好深化改革这个“关键的一招”,认真解决影响广电网络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推动国家文化专网高质量建设发展。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委员会会长 刘文岚
一、深刻认识依托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国家文化专网,是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必然选择
为什么党中央、国务院规定国家文化专网要依托有线电视网络推进建设,而不是基于其他信息网络来建设呢?对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加深认识。
一是我国有线电视网络与生俱来就是为国家宣传思想文化服务的内容专网。有线电视网络是国家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广播电视主流媒体舆论宣传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力军。它经受了数十年“字字千钧、秒秒政治、天天考试”的历史检验,是最讲政治、最可靠的意识形态宣传和公共文化服务主渠道。
二是有线电视网络符合国家文化传承发展的政治和安全要求。依托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国家文化专网,是国家文化信息化安全发展、应对世界百年变局的迫切需要。在世界范围内,有线电视网络都是一国的重要文化基础设施,关乎国家、民族的意识形态宣传和文化信息安全;有线电视行业是受国际普遍推行的“文化例外”政策保护、不对外开放经营的文化服务行业。
三是有线电视网络对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具有重要的关联作用。建设国家文化专网是文化数字化战略推进实施的“牛鼻子”工程,它涉及文化数据汇聚、算力形成以及各类人工智能应用模型建设等方方面面,是培育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推进文化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环节,是文化数字化战略中的战略。
四是有线电视网络已具备了良好的网络基础条件和发展新优势。据统计,几十年来全国各级有线电视网络机构自筹资金累计投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已达 3700 多亿元,形成了广电网络中体量最大的网络资产。如今,有线电视网络已发展成为网络质量好,覆盖面广,入户率高,具有良好科技水准,带宽资源十分丰富的现代化信息网络;加上近年来不断加快推进的高速光纤互联互通和 5G网络的建设,有线电视网络已具备了承载国家文化专网开发建设优越的资源基础和技术条件。
五是有线电视网络具备了一体化管理运营的体制基础。目前,遍布全国的有线电视网已基本完成全国一网整合运营,信息网络“孤岛”被破除,广电网络“垂管”体制基本形成,通过“巩固提升”,能够更好地发挥国家广播电视网络在宣传思想文化服务和公共服务上的基础性、政治性、保障性、控制性作用。
六是依托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国家文化专网,有利于要素聚合和开放创新。在国家文化专网建设和文化数字化产业推进实施中,不能关起门来搞建设。依托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国家文化专网,有利于在“公司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范下,推进广电网络企业的体制机制创新,“用互联网思维配置资源”,在管理、技术、人才、服务和投融资等方面树立“开源”新理念,创建有利于投资融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技术创新、服务优化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机制。有利于通过“整合聚合”,发挥有线电视网络的重要关联作用,综合利用无线、卫星、广播等传输资源促进行业创新发展,并广泛吸纳互联网产业发展成功经验,推进“大、小屏联动”,更好地适应“用户至上”和简略、极致、迭代、跨界、大数据、人工智能、社会化、平台化产品服务开发运营的新理念和新要求,不断推出各类应用新场景,创造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喜欢,好用、爱用的文化数字化产品和服务。
二、建设国家文化专网要准确把握有线电视网络服务的属性特点,遵循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模式
我国的有线电视网络是国家很少直接投入,主要给予准入政策保护和公共服务价格管控,通过有线电视服务机构融资建设和运维的方式滚动发展起来的。有线电视网络企业则是在文化改革发展中,通过对原来从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有线电视台”或“网络中心”改制而来,它承接了直播卫星、无线电视和广播传输等大量的广电公共服务职责,实际上已经不是单一的有线电视企业,而是具备了广电网络企业的性质,是名副其实的广电网络公司。
过去几十年来,全国各省(区、市)都是以户籍人口为基数,发挥“省域规模优势”,通过政府听证定价,群众支付“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享受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方式发展有线电视网络事业。“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性质是保障传输网络畅通的服务费,对应的是服务企业保障网络畅通必需开支的员工工资、器材及网络维护等刚性成本,并非公共服务的节目收视费。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下,广电网络企业传送数十套广播电视节目供群众收视(听),每户每月平均仅缴纳 24 元左右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折算每天不到 0.8元。这项极低的公益性收费,是重资产公益性国有文化企业广电网络公司立足和发展的根基;失去这一重要根基,我国有线电视网络就不可能持续运行和发展。
广电网络公司具有宣传思想文化服务、广电公共服务(事业板块)以及广电网络产业运营三大职能,是集事业产业于一体的公益型国有文化企业。广电网络的事业板块是广电网络公司的主业,其中宣传思想文化服务代表着主流媒体强大的舆论引导力和公信力,有力支撑着广电公共服务的发展;而广电公共服务,尤其是其中的广电基本公共服务,则以“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形成的巨大规模受众,保障着宣传思想文化服务的覆盖率和影响力;广电公共服务同时也是广电产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市场基础。广电网络的产业板块是广电网络公司的必不可少的辅业,对广电网络事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失去产业的支持,广电网络主业就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广电网络企业的事业、产业是一个辩证有机体,是相辅相成、“一体两翼”的紧密关系,不能肢解分割对待。
在文化改革发展中,一些人会有这样的错觉,认为“公共服务都可以是市场化服务”;文化改革发展就是要“把政府主办的公共服务逐步推向市场”。分解地看,对于广电事业和广电产业的界定,公众普遍具备较为清晰的理解。但在实践中人们也总是习惯于“分解地看”,对待广电网络公司这样的文化企业,我们常常会忽视它必须依托“一体两翼”特殊机制才能发展的重要性,广电网络公司长期提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的事实也未被充分重视,而是草率地认为“只有事业机构提供、财政投资的公共服务才是基本公共服务”,从而简单对待广电网络企业合理的政策诉求;对于广电网络公司参与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服务或信息化项目招投标时,也存在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属于市场范畴,广电网络企业和所有市场化企业都一样,要一视同仁,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不应对广电网络企业给予项目扶持支持”;等等。在深化改革和推进国家文化专网建设的实践中,怎样对待和管理广电网络公司这样的国有文化企业,实为一个亟待深思与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在新的发展时期,广电网络企业要完成好国家文化专网建设运营的重要战略任务,首先还是企业要“身强体健”,只有企业具备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一定的实力,建设国家文化专网的投、融资以及大量的创新创优工作才可能顺利展开。对于国家文化专网、文化数字化建设中叠加在有线电视网络上的新增投入,财政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或一些项目建设的支持,有利于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因为宣传意识形态、广电公共服务、国家文化专网建设和文化数字化发展都是党和政府的事业;但政府“有形之手”更重要的工作,是要制定出台高质量的政策法规,支持广电网络实现科学和可持续发展,规范行业供给侧、消费侧的相关行为,为国家文化专网和文化数字化建设保驾护航。
我国发展广电网络公共服务几十年,有一条最主要的成功经验,就是建立了“立足事业、着眼产业,一体两翼、互动发展”的科学运营模式;这一模式的核心要义就是用政府、市场“两只手”协调创办广电网络公共服务事业;并以此为基础孵化相关产业反哺公共服务,实现事业产业互动推进、可持续发展。这样的模式充分调动了广大服务受众参与的积极性,有效兼顾了国有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机构、金融渠道等方面的利益与诉求,形成了发展广电公共服务的强大合力。几十年的实践证明,中国广电网络企业提供的广电公共服务与世界各国广电公共服务相比,都是服务内容最多、传输质量最高、收费最低,得到了人民群众长期普遍认可的服务;是财政花钱最少,但做得最好、最有保障和可持续发展的广电网络公共服务。在建设国家文化专网的实践中,尤其应该遵循这一重要、鲜活的经验,切实用好这一发展的成功模式。
三、深化改革,着力巩固提升广电公共服务水平,赋能国家文化专网建设
国家文化专网建设是个庞大持久的工程,不可一蹴而就,要在不断地建设运营中发展壮大。当下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从广电公共服务这个关键环节入手,聚焦突出性、紧迫性问题,在深化改革上出真招、出实招,努力“巩固提升”广电公共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培育广电网络新质生产力,为推进国家文化专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应对广播电视服务业态进行规范的分类管理。
按照国家关于公共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广电公共服务应划分为广电基本公共服务和广电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类。而在我国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由于长期没有明确划分服务业态的属性,造成了管理和发展的诸多障碍;新的发展时期,必须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态作出符合发展实际和国家规定的分类调整安排。
一是明确广电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范围。应完善直播卫星电视和地面数字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的节目内容标准;将有线电视基本服务中与直播卫星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相同的部分纳入广电基本公共服务管理范围,实现广电基本公共服务全国统一内容,推进标准化、均等化发展。
二是确定广电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应将广电基本公共服务之外的公共服务业态,包括所有非加密的直播频道和智慧广电、网络视听以及国家文化专网开发的各类新型公共服务合理归类,明确为广电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三是对 IPTV 服务作出明确定性和管理。IPTV 服务属于广电网络传输业务,服务业态比照广电网络服务业态分类和管理的规定执行。
四是确定广电市场化服务范围。将广播电视加密付费频道、付费视音频(专区)点播,以及国家文化专网开发的各类商业化、付费性的服务明确为市场化服务。
(二)继续推进广播电视公共频道 (频率) 精简精办,加强播出、传输机构的分工管理。
“打铁要靠本身硬”,只有制播和传输都做到“两手硬”,才能真正做好广电公共服务。制播是公共服务的上游,是广播电视公共频道(频率、栏目、板块、专区、APP、公众号等,下同)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广电公共服务的内容质量不高,不可能强求人民群众收视(听)和使用。因此,继续推进各级广电制播环境的深化改革,切实提升广电公共服务内容质量和功能,是推进广电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前提性的重要工作。
一要加减并重,保优去劣。各级广电播出机构对于自办的主要广播电视频道,应“整合聚合”资金(资源),大力支持改革创新,引导创建公共服务的“金牌频道”。对于既无社会效益,也无经济效益的频道,应坚决实行关停并转。应充分利用传输环节资源占用和收视率调查等手段推动广电公共服务节目制播改革,强化源头治理,集中优势资源切实抓好广电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生产。
二要保护广电公共服务节目集成购买的正当权益。应制定广播电视公共频道节目集成、购买和使用的专项管理办法,并纳入立法、施法范围。应对国有广电播出机构用于公共频道的节目采购实行特殊管理,制定保护政策,破除市场垄断,引导广电节目生产企业服务人民,支持国家广电公共服务发展,规定节目生产企业和相关机构不得签署包括广电公共服务节目购买在内的垄断(买断)性节目合同(条款),防止资本垄断市场对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造成冲击,保障广电公共频道节目应有的质量和水平。应从政策制定和执行层面创造条件,对少数民族语言类节目的译制和传播提供支持,丰富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节目内容。
三要加强广电公共服务频道(频率)节目的编排管理。确认和审批公共频道(频率)是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而不是由播出、传输机构随意确定或安排。各级播出、传输机构应拿出优势资源,突出广电公共频道(频率)位置,方便人民群众点击、检索和收视(听)。应切实加强广电公共服务业态在各传输渠道的监管;应制定针对播出、传输机构的考核管理规定并强化落实执行。
四要落实播出、传输机构的明确分工。应对“三网融合”中播出机构办实体搞传输、传输机构办“开路直播频道”进行规范管理。播出、传输机构应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深化广电公共服务环节的改革发展;主管部门应该强化行业管理,切实按播出、传输机构的定性和定位,对广电网络公共服务资源进行科学配置和管理。
(三)整合聚合国有广电传输服务资源,推进融合创新深度改革。
1.整合聚合广电各类传输网络资源,打造立体化、全方位服务的国家文化专网
应大力推进有线、卫星、无线、IPTV等传输资源全面整合运营,综合利用广播电视多种传输技术和通信网、互联网等渠道资源拓展广播电视事业产业服务;应加快建立广电公共服务内容、制播、传播、安全、科创、生态等综合管理服务保障体系,赋能国家文化专网建设和运行,实现多渠道、全时段、多功能和立体化、全方位的覆盖和服务。
2. 整合聚合 IPTV 公共服务节目分发传输资源
经过近十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各级广电网络服务机构基本完成了“全国一网”整合运营。但是,在“三网融合”推进中,各省(区、市)广电播出机构都分别成立了 IPTV服务企业,与三家通信运营商合作,在广电传输和公共服务上形成了新的“各自为政”经营管理局面。应该巩固、延伸全国广电网络整合改制成果,深化广电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整合聚合广电网络和 IPTV 节目分发传输环节的资源,统一、规范地提供广电公共
服务并与相关通信企业合作开展 IPTV 项目的市场化运营。
3. 加快理顺全国一网内部管理体制机制
应按照中宣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规定以及“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 5G 建设一体化发展”的既定方针,完善组织建设,加快理顺中国广电网络集团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广电 5G”业务的内部关系,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加快实施各省(区、市)广电网络公司“全国一网”的规范整合运营,为推进国家文化专网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和组织保障。
(四)解决广电公共服务不良竞争问题,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重要作用。
广电公共服务存在的不良竞争正在严重影响着广电公共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解决这一问题,是广电网络深化改革的当务之急。
“三网融合”中用市场化的互联网、话音服务捆绑广电公共服务销售,免除“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做法并非政府的安排,而是信息网络企业为了市场竞争,置政府对广电公共服务既定管理政策于不顾的企业行为。将政府开办、已经充分实现覆盖的广电公共服务“裹挟”进入信息网络市场竞争,与市场经济法理相悖;广电基本公共服务受众只是在竞争企业间转换,并不产生增量受众,没有新增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而向社会重复提供广电基本公共服务的做法,既浪费了国家宝贵的信息网络传输、服务资源,又冲击了几十年来广电网络公共服务主业的正常秩序,引发了严重的“内卷”式不良竞争。由于群众完全可以承受,也愿意缴纳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被这样的竞争“免”掉,广电公共服务的既定收入锐减(而相应的服务成本仍然存在),越来越多的广电网络企业出现严重亏损,业务管理难以为继,职工工资难以支付,大量员工下岗,债务、经营风险逐年上升,广电公共服务普遍出现了影响可持续发展的连锁性困难问题。
“三网融合”在推进我国信息产业的大发展的同时,也留下了广电公共服务环节这一严重的管理问题,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广电公共服务业态性质和分类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否则国家文化专网建设开发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一是应抓紧规范广电网络基本公共服务的管理。在确定广电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后,广电网络企业提供广电基本公共服务,不应收取任何费用,企业产生的相应服务成本,由财政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弥补。二是规范广电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定价并严格执行。应在几十年有线电视“网络基本收视维护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听证定价的基础上,在国家层面出台原则性“指导意见”,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通过听证制定广电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供群众和广电网络服务企业遵照执行。三是切实加强对广电网络公共服务的监管。对广电基本公共服务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收支进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对“网络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取实行挂牌亮证、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企业擅自规定公共服务节目套数和自行制定取费标准,严禁将广电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与视频点播和通信话音、宽带等市场化产品及服务捆绑进行市场竞争的行为,维护好广大群众享受普惠、高质量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权益,确保广电网络公共服务实现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营造有利于国家文化专网建设发展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