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优做强做好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09-06 来源:河北广电局 分享: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河北广播电视台:
《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优做强做好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局党组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4月15日
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做优做强做好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意见》,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在“十四五”期间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结合我省广播电视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广播电视主题主线和主责主业,紧扣新时代广播电视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智慧广电、法治广电、魅力广电”建设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我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改革创新、做大做强,切实增强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二、做优智慧广电,推动打造新型传播平台
(一)深化媒体融合发展。坚持一体化发展方向和移动优先策略,构建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推动省级广电媒体打造区域性传播平台和全媒体品牌,鼓励市县广电媒体结合当地实际,打造各具特色的地方新媒体品牌。积极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强化内容、技术、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做好县级融媒体中心《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核发、管理等工作,引导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健康发展、规范运营。
(二)推动“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建设”。积极探索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条件下广播电视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新路径,推动公共服务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培育融合新闻资讯、视听节目、社会服务、医疗健康、数字娱乐、智能家居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广电数字生活服务。着眼“政用、民用、商用”,积极推动广播电视与政府相关行业、相关领域的业务和服务合作,加快实现从功能业务型向创新服务型转变。加快高清电视制播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省市两级电视台和有条件的县级台高清化播出。鼓励河北广播电视台加快发展超高清节目制播能力建设,探索开办适应5G应用、满足多终端需求的5G频道。
(三)加快新技术应用。加快体系重构、流程再造,推动广播电视“云、网、端”资源要素整合、融通共享。推动普及数字化、网络化制播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向融合化、智慧化制播体系转变。加快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广播电视内容生产中的创新应用,实现内容选题、素材集成、需求组合、分析预测、创作生产的全流程智能化。有效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新技术创新节目形态,发掘创意空间,深耕内容制作。强化大屏小屏互动,积极推动传统广播电视节目移动化、多媒体传播,细化目标人群,进行精准投放,在多屏终端培育更广泛的收听收视群体。
三、做强法治广电,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不断健全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全周期管理和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健全覆盖全行业、各业务的制度机制。加强广电领域诚信激励及失信惩戒制度建设,构建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网上网下、规范统一的行业监管标准,推进标准化、一体化管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打造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积极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推动完善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监管体系,着力提升市级监测监管能力,鼓励各市建设覆盖到县的监测网络,推动省市级监测监管云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智能协同,实现广播电视省、市、县三级监测监管全覆盖。着力提升对融媒体的监测监管能力,加强对广播电视机构开办的微博、微信公众号、视听APP的监管。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评价和收视调查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播出机构综合评价体系。
四、做好魅力广电,推动广播电视创新创优
(六)持续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深化广播电视媒体“头条”工程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全面展示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实践成果。聚焦主题主线,统筹做好重大主题、重大事件和重要节点的宣传报道。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冬奥会筹办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策划推出一批产生广泛影响的融媒体大型系列报道,传播新时代河北新作为新气象。深入实施“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工程”,不断推进宣传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精准把握时度效,不断增强舆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形成正面宣传的强大声势。组织开展全省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不断推出有思想内涵、有道德温度、有文化品位的新闻作品,树立榜样标杆。
(七)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质量提升行动,贯彻落实《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的指导意见》,不断做强品牌节目,打造一批原创文化类节目和贴近生活的民生服务类节目。加强选题策划,深入发掘我省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资源,细化明确省、市广播电视台所属各频率频道的发展定位,突出特色优势,打造具有河北特色和人文情怀的节目栏目,形成我省优秀节目矩阵。积极引导扶持,完善激励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广运用我省广播电视文艺作品创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选题策划引领和对创意、剧本的扶持引导,不断推出精品力作。积极组织我省优秀节目参加国家广电总局推优评选和扶持项目申报,加强宣传推介,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努力扩大我省优秀节目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节目供片机制的作用,加大对县级融媒体中心的节目供给力度。
(八)推动健全“双效统一”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文艺创作生产的正确导向,积极倡导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坚决防止追星炒星、过度娱乐化、高价片酬、唯收视率等不良倾向。加强宏观调控,落实好重点节目备案等制度,推动好节目进入好时段。坚持“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的节目制作理念,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好节目,鼓励开办传播文明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实用生活技能的服务类节目。积极推动广播电视媒体与网络视听新媒体进行深度合作,探索更有利于解放生产力、扩大融合传播效果的创作播出模式。
五、加大改革力度,激发事业产业发展活力
(九)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结构布局,加快推动频率频道精简精办,探索建立频率频道退出机制。加强频率频道差异化定位,深耕垂直领域,逐步改变同质化、低水平、低效益的发展模式,推动节目生产更加专业化、集成化、市场化。稳步推进广播电视经营性资产转企改制,鼓励制播分离,有序剥离经营性业务,加快构建有广电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十)推动区域协同发展。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强化京津冀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全面合作。推动《京津冀新视听战略合作协议》落地,稳步推进中国(京津冀)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重点项目,合作办好“京津冀之声”,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推进京津冀智慧广电建设,构建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京津冀智慧广电创新体系。推动京津冀地区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促进三地在超高清视频标准研究、检测认证、场景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协同推进京津冀广电5G网络,完善8K技术体系和产业链。以举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共同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宣传、转播等服务保障工作。制作推出高水平的区域主题广播电视节目,建立重大主题活动京津冀广播电视联动机制,推动广播电视精品创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做优做强提供坚强保证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做强做优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任务,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
(二)着力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广播电视做强做优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调控作用,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合理保障经费需求,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主动对接当地党委政府和发改、财政、经信、税务、人社等部门,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广电人才队伍。持续推进和落实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河北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允许关键岗位关键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获取相匹配的高薪酬回报,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鼓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探索建立符合政策精神和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和人才管理制度,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